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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福建省工程建设 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0-12-21 17:08:44    文字:【】【】【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管理实施办法》(闽建〔2013〕8号)规定,为落实省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省级工法工作的通知》(闽建科〔2019〕16号)要求,现将2020年度福建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凡符合省级工法申报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均可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直接登入“福建省建筑业协会网上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各有关推荐单位应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并通过“福建省建筑业协会网上综合服务平台管理系统”在分配的名额范围(见附件2)内进行推荐申报,同时向我会提供相关书面材料,包括本地区申报推荐函、《2020年度福建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

三、时间安排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31日。

四、申报要求

1.申报的工法名称及其内容不得与我省有效期限内的省级工法雷同。

2.申报的工法包含专利的,应符合《工程建设标准涉及专利管理办法》(建办标〔2017〕3号)精神。申报时应附专利批准证明,并提交专利权人就专利权使用有关问题的声明,声明应包括专利许可使用期限、范围、权限、是否有偿使用等内容,并在工法文本中载明。鼓励专利权人专利免费许可。

3.原省级工法超过有效期,其关键技术有创新,仍具有推广应用价值,如重新申报,按照新申报工法有关规定执行。

4.2020年已获得中国水利工程协会、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国家铁路局、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中国冶金建设协会、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中国化工施工企业协会评审通过的其他序列的全国工程建设行业工法,申报单位可以提供相关申请材料直接向我会申请认定为省级工法。相关申请材料包括省级工法认定申请函、工法文本和全国工程建设行业工法批准文件。申请函、批准文件直接扫描后连同工法文本(Word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153917639@qq.com,经我会审核后,与本次评审通过的省级工法一同报省住建厅审定发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初阳、黄裕生

电  话:0591-87719886、87732869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环南8村6幢3楼科技创优部


 


福建省建筑业协会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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